福建:建立健全“三權分置”運行機制
圍繞“山要怎么分”,福建省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完善產權制度。在明晰產權、承包到戶,實現林地所有權和承包權“兩權分離”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林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工作,放活林地經營權。
2001年6月,福建省龍巖市武平縣開展林權證換證試點工作。捷文村黨支部、村委會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以試點為契機,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
經過充分討論、民主決議,捷文村決定采取“分山到戶”方式,堅持“山要平均分,山要群眾自己分”,確定了林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林木使用權歸林農所有的改革模式,成為全國第一個以村委會文件形式明確實行山林承包到戶的改革村。
在“分山到戶”期間,捷文村“兩委”帶著測繪人員走遍全村每座山頭,為全村164戶人家勘定分界、勾畫四至。2001年12月30日,村民李桂林領到了全國第一本新版的林權證。林權證上標注了林地面積、界限、林木種類和林權所有人,是“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的標志。
2003年,在武平等地探索的基礎上,福建省在全國率先開展以“明晰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確保收益權”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3年后,全省基本完成明晰產權主體改革,實現分山到戶、確權頒證。
近年來,全省持續規范林權類不動產登記,積極推廣林權流轉格式合同,搭建覆蓋全省的林權交易平臺,促進林權規范有序流轉。特別是鼓勵各地加快竹山流轉,提升經營效益。目前全省累計流轉林權2400多萬畝。
眼下,福建省正穩步推進武平、沙縣等17個縣(市、區)開展集體林權制度以“多方得益、多式聯營、多重服務”為重點的“三多”改革試點建設。
開展集體林權制度“三多”改革試點是推動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的重要舉措,旨在鼓勵各地因地制宜、由易到難,大膽探索、競相創新,從產權制度、經營管理、服務保障等方面協同發力,探索突破一批、聯動推廣一批、系統集成一批深化林改成果,加快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促進權利明晰、權益實現、權能激活,確保林農、經營者、集體、社會多方得益。
來源:中國綠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