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將部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許可事項委托盟市實施
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局決定從2025年1月1日開始,將建設項目使用林地5畝以下行政許可審核權限委托盟市林草部門實施,切實解決民營企業反映的使用1畝林地也要自治區審批的問題。
2024年12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局組織召開了委托實施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行政許可事項交接會,分別與12個盟市簽訂了委托協議,交接了行政許可專用章。同時,決定將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現場查驗委托至內蒙古森工集團實施,實現現場查驗環節辦理時限由10工作日縮減至7工作日。委托下放行政許可具有里程碑意義,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在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行政服務優化與協同發展道路上邁出了更加堅實的一步。
委托后,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局將同步做好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幫助各盟市工作人員提升業務能力和專業素養,確保委托事項能夠接得住、接得穩、管得好;建立健全行政許可委托下放動態監督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確保下放的權力能夠規范運行,達到預期效果;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確保事前審批與事后監管閉環管理,把“放”“管”統一起來,用更多精力、更多辦法來完成監管。全區各盟市也將積極主動作為,加強自身建設,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監督機制,防止權力濫用和尋租現象的發生。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