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1號
國家能源局
公告
2025年 第1號
??為持續推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應用,加快能源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切實保障關鍵技術裝備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我局組織了第四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及評定?,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各有關單位申請,經組織專家評審和公示,決定將“靈活高效660MW對沖燃燒塔式鍋爐”等77項技術裝備列為第四批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各有關單位要抓緊推動技術裝備研制,扎實依托工程開展應用。
??二、按照《關于促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意見》(發改產業〔2018〕558號)和《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的通知》(國能發科技〔2018〕49號),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單位、用戶單位及其依托工程享受如下有關政策:
??(一)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依托工程優先納入相關規劃并由各級投資主管部門按照權限核準或審批。
??(二)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招投標,經報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競爭性談判等非招標方式以保障任務落實。
??(三)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依托工程根據實際需要,可在年度上網電量指標安排、發電機組并網運行、調度方式、燃料供應和監管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鼓勵地方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并落實知識產權、資金、稅收、金融、保險等支持政策。
??(四)應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依托工程,根據實際情況享有示范應用過失寬容政策。
??三、根據《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和評價辦法》(國能發科技〔2022〕81號),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單位和用戶單位要及時向我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依托工程投產運行一年后開展自評價,形成自評價報告報送我局。
??特此公告。
國家能源局
2025年1月7日